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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时间:2010-03-22 来源: 作者: 浏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0]13号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具体事项如下:
一、受理对象和范围
    2007级统招专业学生。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商务英语专业学生可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国际贸易类专业学生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专科毕业。在校学生要求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教部门出具的统一格式的2010届毕业生审查材料及当年招生录取表复印件。
(三)普通话水平:应过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户籍条件:原则上应为陕西生源。
四、报名时间:2010年3月22日